修業年限

修業年限

依教育部規定,碩士修業年限為1-4年。研究生可選擇以學術型研究論文(108學年度(含)前入學者)或者實務工作報告擇一作為畢業論文形式。以實務工作專案報告作為畢業論文者,需依本學程「實務工作執行要點」規定完成實務工作,總時數至少需達200小時。若全職修業,可期於一年內完成。